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财政局、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41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18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4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经法定程序,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进行了全面整理和调整,形成《娄底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见附件1),现予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规范医疗服务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价格项目本通知印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按照《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统一进行规范的。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凡调整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上没有的医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