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CR-2023-14002邵建发〔202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3〕1号)《关于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9〕240号)等文件精神,着力解决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确定目标—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任务到2025年,全市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符合《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32-2018)《<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补充规定》相关要求。二、明确实施范围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一)邵阳市中心老城区居民小区新建(改扩建)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商品房项目。(二)邵阳市中心城区(包括邵阳经开区)、各县市中心城区下列项目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1.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2.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上述项目不能按装配式建筑实施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出具不能实施的论证材料报邵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建议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三)鼓励以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1.社会投资的商品房住宅开发项目(中心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