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县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安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候鸟等野生动物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现通告如下:一、严禁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确保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要自觉养成全民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高尚情操和社会风气。二、严禁乱捕滥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濒危野生动物、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及其制(产)品的行为。三、严禁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的行为,严禁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的行为。四、本县各类宾馆、酒店、各农贸市场、各销售摊点、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车站、码头等场所,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经营加工、销售、携带、运输候鸟等各种野生动物及其制(产)品。五、严厉禁止全县各类公职人员购买、食用候鸟等各种野生动物及其制(产)品。六、对于违反以下通告内容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绝不姑息。(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猎捕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法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