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湖南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林产〔2020〕12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21】1号)精神,市林业局修订了《邵阳市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特此通知。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10月12日邵阳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邵阳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引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在联合林农增收、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推进林业现代化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办规字〔2013〕164号)、《湖南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林产〔2020〕12号)、《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是指在邵阳市辖区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林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利益机制联接农民(林农),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林业建设中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经营规模、市场竞争力、质量、科技水平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经市林业局认定的企业。第三条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不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