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校: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乐人社函〔2022〕4号《关于做好2021年7全市事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1.2021-2022学年我市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时间范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参加考核人员为在编在职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跟岗学习的教师,由关系所在学校考核,跟岗学校提供其德、能、勤、绩表现鉴定。注:参加考核人员和2022年7月份工资表人员不一致的需在乐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名册表备注栏中写明。2.各单位要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工作,严格掌握条件。对在考核期内因个人原因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180天)的人员,不予考核,并将其填入未考核人员个人表和名册表上报(注明未参加考核原因)。3.目前,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考核的办法,但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多年来,有不少学校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要特别对教育教学业绩效果提出一些控制性要求,以真正实现通过考核促进工作的目标。要真正通过考核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和教师专业发展。要突出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4.要严格控制优秀指标,优秀指标按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15%计算后取整数上报。教职员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本学年已退休的,无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