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浙江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2022年度考核;同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素质考察。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年度考核考察、述职测评工作于2023年1月上旬启动,2月中旬完成。二、考核对象1、乡镇领导班子和三套班子成员;2、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保留副科职级待遇干部、党委委员(党组成员)〕;3、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由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视情派员参加;4、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比照科级领导人员和部管人员。所有考核对象按现单位进行考核,挂职未超过半年的干部在原单位考核。三、考核重点内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县委重要部署,对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以及市委提出的“打造政治过硬、堪当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建设重任的干部队伍”要求,主要考核本年度领导班子运行和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注重了解存在的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重点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构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