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7新城区委: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陕发〔2023〕4号)和《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送审稿)》相关要求,我办梳理形成你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责任状(2023—2027年)》,将在近期召开的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签订并递交。请你区对责任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3月30日16时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彤电话:********传真:********邮箱:*****@***.com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3月29日XX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责任状(2023—2027年)2023年X月(灞桥)(灞桥)(西咸)(西咸)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向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递交责任状。一、工作目标2023年目标:PM2.5浓度不超过X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X天,在关中64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次前移。2025年目标:PM2.5浓度不超过X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X天,在关中64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退出后10位/后20位/后30位。2027年目标:PM2.5浓度不超过X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X天,在关中64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稳定退出后10位/后20位/后30位。二、重点任务(一)坚决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2024年采暖季前关停西安热电有限公司2台2.5万千瓦、2台5万千瓦燃煤机组(西咸);2025年采暖季前关停大唐灞桥热电厂2台12.5万千瓦燃煤机组;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