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规范和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顺利实施,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1月29日附件:吉林省残疾人!#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事业顺利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14号)、《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等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含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条补助资金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讲求实效”,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