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4.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8.现役军人;9.本市在编教师;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三、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2日8:00-7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1.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