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村级组织减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措施,取得较好成效。但解决形式主义问题需要久久为功,从根子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也需要持续发力。基层是党执政的重要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基层、重视基层,多次强调要为基层松绑减负,切实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关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为切实最大限度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特别是严格落实“十个不得”的禁止性要求,切实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二、《实施意见》出台意义《实施意见》出台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和刚性约束,有利于激励广大基层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研判和起草过程(一)起草初稿(2023年1月3日--1月12日)在参照上级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责任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由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和区域地名办公室拿出方案初稿。(二)征求意见(2023年1月13日--2月17日)征求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建议,经过反复讨论形成定稿上报。(三)正式印发2023年2月21日,田家庵区民政局联合中共田家庵区委组织部共同下发文件。四、总<!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