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精简文件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入统计报送范围的文件一是规范性文件。指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以及工作措施、任务分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规划等文件,规章、章程、规定、办法、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文件。二是通报类文件。领导讲话等传达重要精神的文件,以及内容涉及给基层单位排名、排序的文件,如:区项目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2年四季度项目投资“拉练评比”考评结果的通报》。三是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印发的属于精简统计范围(即规范性文件、通报类文件)的文件,纳入其所在部门统计,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领导讲话需纳入区农业农村局的统计范围;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纳入牵头部门统计,如: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需纳入区委办公室的统计范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重复统计。二、不纳入统计报送范围的文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特定人特定事制发的文件,比如请示、报告、批复、议案、函件、纪要、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成员调整、人事调整、表彰表扬奖励以及涉及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类文件;二是内容公布周知事项的公报、公告、通报、通告等文件;三是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和涉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改革类文件。三、报送要求所有纳入统计报送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