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与运转效率的若干措施为全面提升以文辅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加强闭环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一)严格报送要求。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公文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除市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敏感绝密事项、特别紧急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根据国家、省关于公文报送有关规定,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可以向党委、政府行文;党委、政府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其主管部门行文,不直接向党委、政府行文。对上级机关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涉及紧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的,以及市领导明确要求抓紧上报的公文,应急报快报、一刻不误。原则上,文稿使用前2日按程序将报审稿呈报市政府领导,特殊情况下(当日交办文稿)使用前2小时呈报。各类文稿定稿至少在使用前1天报送。会议纪要等需经会议决定后制发公文,原则上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出,呈召集会议的领导或参会相关领导签批。涉及重大紧急事项的,须当天拟出。会议通知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2日前制发,临时紧急性会议除外。承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常务会议纪要等公文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细则》(承市政办〔2012〕6号)规定执行。(二)提高公文质量。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