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广西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完成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以共建共保洁净海湾为前提,紧紧围绕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战略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发展向海经济,强化区域联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国际一流品质的蓝色宜居海湾城市群。——坚持政府引导。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以下统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6市)人民政府作为《规划》的实施主体,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规划》提出的总体定位和目标,以重大工程项目为支撑,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多措并举,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全过程,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活创新动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力。——坚持区域联动。统筹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6市发展,加强与广东、海南两省城市间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以南向通道建设为纽带,促进地区联动。——坚持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