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发展的路径探索一、引言2018年1月,审计署出台《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指出要从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指导、对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2018年5月,浙江省审计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试行)》(浙审科〔2018〕61号),提出要探索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以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随后,浙江省审计厅出台《关于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审内审〔2019〕82号),要求探索运用以“清单督导”为基础,审计计划协同、项目协同、组织协同、资源协同、成果协同为补充的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统筹协作、共享互补的协同机制建设。近年来,xx市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在开展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构建的实践中,积累了诸多探索与尝试经验,形成了一些有地方特色、可广泛推广应用的经验做法,值得进行系统的总结提炼,以期为审计机关今后更好地开展内部审计指导与监督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二、文献回顾目前,国内有较多学者开展了关于构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的理论研究。杨柔坚(2020)认为在大数据环境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需要从提升内部审计数据利用水平、优化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等方面实现协同发展。任伟莲(2020)认为要探索创新内部审计资源整合模式、明确细化整合路径措施,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