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公文要知道的两份清单:可抄的正面清单不可抄的负面清单先讲一个小故事。早年,我在某市党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工作,主要服务党群口的副书记。刚到党委办公室,就与同事共同接了一个任务,起草农村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稿。办公室分管领导因我是新来的,就说:“你刚来,这个稿子就不要参与了,先熟悉一下情况。”我感激地说:“谢谢,主任。”领导走了后,同事就对我说:“这稿子我已在写了。”他指了指办公桌上的稿子。我看到那是一份省里印发的省委某副书记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他把它递给我说:“你送打字员去打印,然后校对一下,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我接过一看,发现他把省里讲话稿出现的数据和省名改成我市的数据和市名,其他一个字都没有变动。我问:“这样可以吗,那不是照搬照抄?”同事沉下脸,不快地看了我一眼说:“怎么不可以?贯彻省里会议精神,难道我们能超过省里写的稿子?你新来的,多学吧。”我大吃一惊,竟然可以这样写领导讲话稿的?这样的稿子领导能认可吗?自然这个稿子,办公室分管领导退了回来,说上级精神都有了,但要结合本市实际再作修改,具体的素材可请农林局提供。这件事经常让我思考写公文到底可抄、不可抄?(一)“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是一句非常流行的顺口溜,而且基本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可以说道尽了写文章抄与不抄的辩证关系。我曾看过网络上一篇文章说了南怀瑾的故事。南怀瑾了解有个叫张德光的直升机飞行员,便吩咐道写一篇关于直升机的文章。文章发表后,南怀瑾叫他写关于直升机的书。张德光说:“老师,我怎么有能力写书?”南怀瑾便说:“来,我教你,一支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