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2022年5月18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现报告如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王沪宁、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保障国家安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一、关于继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自然资源部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业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天空地网”一体化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