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监制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年月说明1.本合同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监制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行为。2.签订本合同前,卖方应当向买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卖方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方尽到提示义务。买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本合同文本中凡带“□”的选项,应在选择项前的“□”内打“√”,并在未选择项前的“□”内打“×”。5.买卖双方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房屋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和买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7.本合同在备案后可作为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涉税事项等业务依据。8.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可通过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9.转让历史建筑时,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