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301号提案答复的函2021年5月24日尊敬的.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张静梅委员:您在政协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和♘优化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体系》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一)基本数据♘明市现有15家法律援助机构,市级1家,县(市)区级14家,性质分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司法局内部处室两种。202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79件,其中刑事案件13385件,民事案件1490件,行政案件4件。案件办理人员分为三种,一是社会律师,二是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0%以上。(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明市作为云南省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城市,于2019年全域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2019年6月,♘明市司法局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审判时,凡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情况,法院都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二审时发现没有律师的案件,一律发回重审。2020年,明市♘因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而增加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5549件,增长率为41%,刑事案件援助数大幅上升,同时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9279件,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开展并成效明显。(三)案件质量管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有国标遵循。明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严格依据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行。对于案件质量,建立有县、市、省、部四级评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