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中小学周边的售烟行为记者/刘新吾——摘自《人民日报》(2021年10月25日第7版)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但近日,记者暗访了重庆多个区县中小学周边,发现有不少店铺还在销售香烟,这让不少家长和老师非常担心。“老板有烟没有?”记者走进重庆市一所中学附近的美乐佳便利超市,询问有没有香烟出售。“要什么烟?”店主毫不避讳,熟练拉开面前柜台的抽屉,数十种品牌的香烟一应俱全。随后,记者又走进另外一所中学旁的晨光文具店问有没有某品牌的香烟,售货员从脚边的袋子里摸出一盒烟递给记者,说:“你要的烟最近涨价了,这个卖得好得多嘞。”记者发现,在这两家店里并没有张贴烟草售卖许可证。“老板,你怎么在学校正对面卖烟?”面对记者的询问,有店主表示,“我们从不卖烟给学生”。记者调查了3所中学、2所小学周边的11家小卖部、文具店等店铺,其中有9家都存在售烟情况,有的放在零食柜台下面等暗处,有的就摆在门口显眼处,店铺内均未张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只有2家在不起眼的位置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语。据了解,重庆市出台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烟草制品、电子烟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不得在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门口5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或者电子烟。对于这些法律法规,一些店铺员工表示知情:“我们距离校门口超过了50米,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符合政策要求。”然而记者发现,在—1—某中学南门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