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城市:让“推窗见绿、出门进林”成为现实文/程希平——摘自《光明日报》(2021年10月2日第5版)在我国,森林大多分布在远离城市的山区林区,很难满足城市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进林”的要求。为了适应国情和发展阶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让城市居民更加便捷地享受造林绿化带来的好处,从而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森林城市是指在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形成的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健康宜居城市的重要指标当前,森林城市已经成为国内外生态城市或健康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和加拿大较早提出森林城市的概念。1962年,美国在户外娱乐资源调查中首先使用了“森林城市”这一概念。1972年,美国颁布《城市森林法》,规定城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7%,商业区树冠覆盖度要达到15%,郊区森林覆盖率要达到50%。由此,森林城市建设活动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步开展起来。美国对城市森林的理解比较广义,泛指一般意义上城市范围内的所有树木;而欧洲一些国家,例如德国、芬兰等,则把城市森林定义为城市内的较大林区和市郊森林。在欧洲各国,主要城市的绿化率几乎都能达到50%以上,绿化遍及各个角落,成为市民的天然氧吧,生态环境宜人,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日本对森林城市的创建也十分重视,既有相当的规模,又有很高的质量,而且主动赋予其浓郁的文化氛围、休闲性能与应急功能。森林城市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森林城市”的理念开始传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