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精神传达提纲(2022年3月)一、会议概况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5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预算,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以及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批准汪洋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刘新成副主席所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