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铁路集疏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工作,经集体研究,授权领导班子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分管,并对副职分管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管的制度。第三条“五个不直接分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干部人事,主要指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人员录用和调动等工作;(二)财务工作,主要指大额资金使用、资金安排、财务报销等工作;(三)工程建设,主要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立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等工作;(四)行政审批,主要指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项目、活动项目等项目的审批工作;(五)物资采购,主要指国有资产采购和处置、单位其他各类物资的采购等工作。第四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条接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建立“正职负责、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分解配置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制约的工作机制。第五条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自的职责、权限、运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到权力责任对等。主要负责人承担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内部分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分管干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