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R-2023-00001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郴政通〔2023〕1号为承办好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观摩通道沿线、高铁站、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城区宾馆酒店、会议场馆等区域;景区、观摩沿线的乡镇、村组等范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此后长期坚持并巩固整治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违法建筑。对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的违法建筑和到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其权属人或相关责任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限期自行整改、拆除,未自行整改、拆除的,由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二、整治占道经营。全面依法整治市中心城区商铺占道经营、洗车店占道洗车、修车厂占道维修以及石材生产加工厂出店加工等行为,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整治户外广告。全面依法整治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临街的建筑物外立面、广告、门店招牌、防盗窗、空调外机等,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规范、安全、美观,严禁擅自悬挂商业条幅、横幅。四、整治管线杆线。全面依法整治道路两侧的空中管线,规范铺设电力电线和通讯电缆;对住宅小区管线搭建进行清理,对有碍观瞻的变电箱、电信箱等设施进行美化改造。五、整治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