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网格员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xx发﹝20224﹞号)精神和佳木斯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二、专职网格员招考聘用专职网格员,是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的在本社区(村)网格从事网格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由社工委(乡镇)统一管理使用的符合就业年龄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招聘专职网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基层工作及户外工作人员;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10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熟悉电脑、智能“联动美丽xx”等基本操作。三、专职网格员队伍管理机制以xx县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牵头、各乡镇(社工委)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为主线,以社会治理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打通信息传导的办法,来组织实施各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并与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联通,确保事件有人管、问题能解决。xx县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的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指挥协调、问题派发、监督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