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对象与内容普查对象为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三、时间安排2022年,组建专业队伍,整理和准备技术资料,开展培训和宣传,按照省三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各级三普工作实施方案,配齐配强普查所需物资装备,建立协作和质量控制机制。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测试化验,初步建成市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