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清洗消毒等关键防控措施,根据《2022年全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5月起至8月,在全市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制订本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要求,切实抓好清洗消毒等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养殖环境、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全面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巩固生猪恢复生产和稳产保供的工作成果,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二、行动范围全市规模养殖场、生猪屠宰场(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收集储存转运中心、家禽交易市场、动物诊疗机构、指定通道和临时检查站。三、时间安排(一)部署动员和准备(5月13日至5月20日)。各地根据本意见,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实际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做好消毒物资采购、发放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具体实施(5月21日至8月20日)。各地至少要开展一次清洗消毒技术培训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进行实地指导;至少组织一次清洗消毒等防疫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至少开展一次生猪定点屠宰场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专项督查。我办将不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总结评估(8月21日至8月26日)。县防指办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和总结,8月26日前,将“大清洗大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