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SF-2020-0102合同编号: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2020年9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预告登记和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对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充分了解,可登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查询规划公示图;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公示图及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公示图等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所有预售房款必须按照《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