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升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明安镇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组成会议由镇党委主持召开,由镇民政办、镇文化办、镇妇联、镇派出所、镇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视工作需要,可邀请镇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信息沟通。具体包括:1、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确定贯彻落实的措施。2、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全镇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镇委提供政策性建议。3、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4、完成中央、区、市、旗委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5、研讨其它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议题。三、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1、镇党委:负责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在重大方针政策上把好关,并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人士的工作。2、镇派出所:要及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信息和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民族宗教渗透活动,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查禁封建迷信活动。要注意发现掌握与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