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办区:《石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石首市委办公室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日石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22〕6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广泛发展群众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二、工作原则——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村(社区)为基础。把村(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村(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村(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村(社区)凝聚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市、镇、村、群众等多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