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1.3.2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1.3.3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1.4事故分级按照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故分为4个级别,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见附件1。发生在重点时期、重点人群、敏感领域的,或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食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