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诚信、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共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同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统称“申请人”)。本制度所称失信黑名单是指对以非诚信手段,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人所建立的名单。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是指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内的缴存人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及依法惩戒的管理制度。第三条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的建立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依法监管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由管理中心法制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管理部具体承办。第五条虚假资料包括:(一)虚假个人身份证明、户口证明。(二)虚假婚姻状况证明。(三)虚假购房合同、二手房买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料、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凭证、购房备案证明、无房证明等。(四)虚假个人信用报告。(五)虚假低保证明。(六)其他虚假申请资料。第六条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一)限制账户录入业务受理、审核或稽核过程中,发现疑似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违规情况的,由受理、审核或稽核人员将申请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账号、违法违规行为、联系方式等信息录入限制账户,同时留存申请人相关资料待查。被录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