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明确讲师职责,统筹讲师资源,规范师资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创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创业培训赋能增效作用,推动创业培训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培训师资,由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和选评,取得相应资格并实际承担或参与创业培训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第三条全市创业培训讲师的招募、培训、选评、选聘、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负责组织全市创业培训师资的培训、选评和派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创业培训师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创业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创业培训师资日常管理工作。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创业培训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机构创业培训师资有关管理工作。第二章讲师选拔和培训第五条热爱创业培训事业、胜任创业培训教学任务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一)SIYB讲师选拔方式:创业培训讲师原则上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创业者组织推荐;也可从志愿参与创业培训事业的社会人才中选拔吸纳,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55岁,具有成人教学经历。2.有一定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知识,具有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3.身体健康,自愿服从全市创业培训教学、教研活动安排。(二)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讲师选拔方式:持有《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年龄55岁以下的讲师可申请参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