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自主创新首台首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及新材料推广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加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确认识和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强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推动研发和应用协同发展,增强我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能力和供给能力,推动首台首套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水平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二、做好首台首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及新材料的认定工作首台首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及新材料[以下简称“三首”装备(材料)]是指经过创新,包括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实现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现首次销售或自用,经有关机构认定的本市首台、首套或首批次装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关键基础材料和软件系统等。我市每年开展一次“三首”装备(材料)认定,每年公布一次《娄底市新增首台首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及新材料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一)申请认定“三首”装备(材料)应符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