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及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本县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城区、县工业区♘(G35济广高速公路以东、105国道以西、工业区北首龙麻路以南、大清河以北区域内的东♘平县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区♘)。二、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存储场所;(五)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重要物资仓库、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场所)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区;(六)变电站、高压线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七)医疗机构、幼儿、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八)风景区、山林、绿地、公、湿地等;♘(九)银行、停车场(库)、商场、影(剧)院、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十)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及在建建筑物施工现场;(十一)县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域,…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前款所列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设置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