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3年度各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核考评项目评分标准一、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6分)1.逐级签订综治责任书,1分。2.制定创建平安工作方案和标准,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有检查督促,年终有总结的得1分。3.镇综治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例会或全会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创建平安工作和解决问题,得1分,每少一次扣0.25分。4.检查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履行职责好的得1分。5.镇委书记、镇长和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按要求提交履行综治和创建平安职责述职报告、履职鉴定表的,得1分。6.镇领导工作和综治成员单位挂点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建设,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得1分。7.镇综治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每人次减2.5分,最高减5分。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3分)1.建立健全维稳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对本辖区重点舆情及矛盾纠纷状况和公共安全隐患等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信息及时搜集、分析、研判、预警,1分。2.定期组织召开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例会,及时报送研判报告或会议纪要,1分。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0.5分,对重大涉稳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例减1分,减完为止。3.敏感时期认真摸排辖区重点人员并落实稳控责任,0.5分。4.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领导带班备勤,0.5分。三、应急机制建设(1分)1.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减0.25分。2.未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减0.25分。3.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减0.25分。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