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的山东实践山东一直是法治乡村建设的积极践行者和创新者,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发源地,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章丘经验”响亮提出“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是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最初成果。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谋划,整体发力,全面推动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在各个领域继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总体情况(一)法治乡村建设有序部署推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作出清晰规划,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了推进涉农重点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加强涉农重点领域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加快“数字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完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13项具体举措,并分别明确责任单位。(二)涉农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一是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制定《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各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二是健全完善土地承包各项制度。按照基本制度稳定、重点制度完善、创新机制提升、山东特色突出的思路,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三是依法规范渔船捕捞作业。结合山东海洋大省实际,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