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在立法过程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近年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内涵和重大意义,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丰富实践,使立法工作成为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人民民主的典范。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务求每件法规都成为接地气、可操作、真管用的良法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立法原则,在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的同时,更加注重在贴近市情民意、彰显民主法治上下功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将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将宪法规定的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等权利予以具体化,搭建起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成为“泉城总客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时出台《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从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急救资源配备标准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加大民生领域立法。《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内涵外化为法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构建多元共治的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