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委编办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XX年12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XX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后存在“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县委编办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于12月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保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申和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不得首先表态或定调等原则,明确由党风廉政工作分管领导作经常提醒和专门监督,通过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严肃认真地反对个人主义,强化集体意识、约束意识和团结意识,确保持续和全面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和要求班子成员、支部委员会委员坚持深入分管领域、深入基层群众、深入服务对象当中调查研究,提升个别酝酿本领,为班子科学决策打好基础。二、本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1.党的领导方面(1)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县委编办及时调整充实了全办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对本办扫黑除恶项斗争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排查化解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12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对扫黑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