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届“阜宁县十大杰出青年”的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团代会决策部署,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宣传和青年典型的培树工作,激励全县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为奋力描绘“阜明水秀物阜民宁”现代化崭新画卷凝心聚力,为阜宁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共青团阜宁县委员会拟在全县开展第五届“阜宁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评选条件1、年满18周岁、未满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我县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阜宁籍青年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阜宁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4、获得往届“阜宁县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不参评。二、评选办法1、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地方推荐:由各基层团(队)组织牵头,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团县委推荐各类青年典型不少于2名。社会推荐和自荐: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可直接向团县委推荐人选,参评人选也可在“阜宁共青团”上直接自荐。2、评选办法团县委在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