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述廉述险报告区委常委、副区长侯仁禄(20xx年12月)我现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分管城建、国土、交通旅游、金融及官盛新区建设等工作,分管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官盛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等6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象共20名,其中,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待遇的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11名。现将自己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作风建设、深化正风肃纪,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等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快速推进分管各项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安排部署全年工作时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一同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分管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分管工作总体格局,与分管工作协同推进落实。分别与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心谈心,要求分管部门按照“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分线抓,并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党风廉政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督促各分管部门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