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全面依法治国视角下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思考与建议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由此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总结以往依法治国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入了新阶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当前,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然而实践中法治建设依然面临着困难与挑战。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我国法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实现了从单一法律知识普及到法治精神弘扬的转变,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将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切实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公众法治理念,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确立并发扬法治价值,推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一、法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领导重视不足,尚未建立完整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不高、重视不足。如果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缺乏完善的领导体系和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就很难调动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