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改革完善村民代表履职机制激发村级自治活力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村民代表是村级自治的骨干,是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力量。2018年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新村因代表数量过多,人员难召集、决议难形成、工作难监督,制约了村级治理效率和发展。台州市在创建“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省级实验区的基础上,率先出台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台州市村民代表工作规则》,对村民代表推选方式、资格条件、履职管理、退出机制等作出规范,填补了村民代表履职无法规制度遵循的空白。一、重塑推选流程,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好选举流程、设定好资格条件、建立好联审平台,才能真正把好村民代表选举的“入口关”。台州市从规范村民代表推选人数、推选方式、政治标准、业绩标准等抓起,有效破解村民代表低质化、老龄化、派系化等问题。一是规范推选环节。统一明确在村党组织换届后,先村民代表推选,再村民委员会选举,利用选民登记后到村选举日的20天时间做好推选;根据村规模大小科学设置30-50人代表数,划定80人最高上限,本届全市村民代表人数比上届减少26.4%;创新以自然村、区域网格等为单位进行推选,解决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区域设置不合理问题。如临海市通过重新划分选区,选区总数缩减27%,其中新村缩减29%。二是严格选人标准。坚持把政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治标准作为“硬杠杠”,开创“云上联审”大数据资格审查手段,对审查出的1447名不符合条件人选予以淘汰。组织开展群众测评、党员评议、“红黑榜”公示等方式,将想干事、能干事的村民提前纳入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