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部门):《山东交通学院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已经12月16日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2013年11月23日山东交通学院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意见》(鲁交院党发〔2007〕54号)和《山东交通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交院党发〔201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开创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第二条离退休工作坚持以“党政主导、两级管理、全员参与”为指导思想,形成离退休工作合力,不断推进离退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机关分党委设立离退休工作小组,由本单位分工会主席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第五条离退休工作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实施对离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是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第六条离退休工作处分党委是学校的二级党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处理相关的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