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人民至上:作为国家政治主体的新理念“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1](p.544)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至上”的科学阐述同样如此。“人民至上”作为国家政治主体的新理念,有其产生的理论渊源、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民永远决定着历史的发展方向,永远是历史的主人,世界上任何国家想要真正进步和发展,都必须依靠广大人民。坚持“人民至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的重要标志,凸显作为国家政治主体的新理念,更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立场。目前学界相关研究从理论价值、党的建设、制度自信等角度探索了“人民至上”的基本内涵,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通过系统性研究整体透视党的领导人关于“人民至上”理念的阐发,以中国共产党人在各个时期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活案例提升具象性,并结合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阐释我们党对人民至上这一政治主体新理念的坚守与发展。一、“人民至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重要标志(一)旧社会的政治主体是少数统治阶级从政治伦理来看,在奴隶制社会,奴隶制帝国的专制和政权极力扶植和发展尊崇奴隶制等级观念的“礼教”,打击和排斥任何主张社会平等、人性自由的新的思想和世界观。“礼教”把蓄奴习俗融入“名分”“纲纪”等思想观念,宗法制度则把奴役人们的“贵贱”观念写进各种家法和族规,使主贵而奴婢为贱的等级制度成为思想中的天经地义。在奴隶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