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到支部”党建工作法的基层实践与启示摘要:基层检察院为完成重大工作任务,需要从全院各部门抽调人员,产生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失管、漏管风险。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探索“重大项目到支部”党建工作法,即在重大、突发、需要从全院抽调力量组成专班攻坚的任务中,同步成立临时党支部,切实解决重大任务完成中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便、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该工作法的施行,促使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得以大力提升,重大项目的正确方向得以有力保证,干部的素质能力得以充分磨练。关键词:重大项目到支部党建工作法党建融合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张家港市院”)是一个以党员为主体的基层检察机关,工作中切实强化“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积极探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履职方式创新。近年来,张家港市院紧贴检察业务实际,不断延伸党建工作触角,以打造“知行”党建品牌为载体,创新开展“重大项目到支部”党建工作法,切实夯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在专项斗争、社会治理、争先创优等方面先锋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共赢发展。一、“重大项目到支部”党建工作法的实施背景基层检察院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先一公里”,始终处于服务发展的“前沿阵地”。新时代随着检察职能的调整,基层检察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地处苏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张家港市院,因案件体量大、工作标准高等因素面临的矛盾更加突出。实践中经常会有重大、突发的工作任务需要举全院之力,从不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