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心组研讨发言】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凤阳县小岗村考察并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为中国“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小岗重要讲话精神,有助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取得扎实成效。一、牢记农村改革的历史经验: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回顾往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更好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小岗从包干到户到“三权”分置,不断与时俱进,农村关键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从户户包田有地到人人持股分红,壮大了集体经济,带动了村民增收;从传统农业一花独放到三产融合百业兴旺,激活了百姓就业创业的斗志和能力,实现了村民红红火火的美好生活。在乡村振兴中,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保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的精神状态,有效应对困难与挑战。二、谨记对待农民的基本准则: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回顾历史,包干到户实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农民自主权的真正落实,顺应了百姓的心愿,尊重、保护了农民的首创精神,赋予了农民发展的自主权,成功塑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这一基本微观主体。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