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县委教育工委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县2023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教育质量提升年”相关要求,减轻学校非教学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构建全环境立德树人新格局,现就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的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不合理负担,遵循教育规律,精选活动内容,提高进校园活动教育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基本原则全县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严禁向学校和教师安排、布置、摊派各类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对于按照规定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活动定位,完善管理机制,构建评价体系,强化监管措施,使进校园活动成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有效补充。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要秉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以生为本。教育行政部门和活动主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核心任务是培养人。坚决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坚决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坚决杜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