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前置研究清单、议事清单、授权清单:职权怎么分,权责界面怎么定?01公司治理的核心是什么?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边界在哪里?公司治理是公司制企业的独有问题。现代公司制的根本特征是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对公司拥有有限的责任和权利,其对公司的控制和权益保障是通过选择、管理代理人组成委托结构来实现的。本质上,狭义上的公司治理就要解决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产生的矛盾和风险,广义上公司治理还要协调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股东会想办法选聘、激励、考核、管理、监督董事、监事,而董事、监事等被委托人则对股东们承担受托责任,有忠诚和勤勉的义务。什么样的公司治理模式对公司比较理想?实现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是理想的。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分配、制衡和监督。一方面要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决策要科学、要有效率,能推动公司发展。另一方面,股东或股东会又要在各个治理主体之间合理分配权力,形成有效制衡,防止某个治理主体权力过大、结构失衡带来的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等。因此,我们就可以理解,无论是公司治理的英美模式、德国模式、日本模式还是中国模式,核心就是对公司经营权的分配和制衡,解决集权、分权的关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防止大股东控制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经营管理团队控制公司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根本利益。国有企业相对而言,治理主体更多、治理难度更大。但总体上,国有企业的治理主体是1+N的模式,即股东(一人公司)或股东会体现了对公司的所有权,代表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