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赣办字〔20XX〕26号)精神,推广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农村)”成功经验,促进我市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就推进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以满足城市困难、空巢、失能、高龄老人对助餐送餐配餐的需求为导向,将农村颐养之家“四可”工作法改良移植到城市养老服务,建设一批“因势利导、市场运作、各方联动、卫生营养”的“党建+颐养之家(城市)”,为将XX打造成全国“康养高地”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1.党委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原则,各县(区)、街道党委书记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见效一个总体要求,有计划分阶段,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2.高效惠民。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明确标准和服务规范。要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与建设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问题,使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3.政策扶持。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赣办字〔2019〕26号)有关“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