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的形式,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报告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这几个字令人印象深刻,这是对法治保障作用的深刻理解。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意味着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从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的重大转变。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接下来,我们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完善立法体系是科学立法的关键,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拓宽各级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落实立法审查评估机制,使法律更具有科学性。民主立法是关键。我们要确保在起草、审核等各个立法环节中坚持公开立法原则,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广纳民意凝聚共识。确实保障人民的权利在立法的全过程中得以实现,提升立法的民主性,使立法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改善立法质量,增进立法实效。依法立法是保障。立法应严格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加强宪法的实施与立法监督机制,强化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监督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宪事件,对所备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促进立法体系完...